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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级统计师--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试听
2008中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工作实务(中级)精讲班 试听

2008年统计工作实务收入分配统计复习资料

统计师 2008-7-23 16:47:42 阅读次数:25 次

 

(一) 收入分配统计
1.收入分配统计的基本问题
统计要反映整个国民经济收入分配过程的全貌,需要首先说明以下基本问题。
第一是分配什么。
第二是“谁”参与分配。
第三是分配是如何进行的。
第四是如何对收入分配进行统计。
要描述这样一个复杂的收入分配过程,统计需要设置两类指标。一是收入分配流量指标,统计在分配过程中针对不同分配手段所发生的各部门之间的收支流量;二是收入总量指标,统计收入分配流量发生后各部门所获得的收入总量。在这些问题基础上,还可以计算各种相对指标,来描述分配过程中的经济关系。
2.收入初次分配统计
收入初次分配是指与生产相关联的收入分配,也就是针对各生产单位当期生产的增加值的分配。
在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具体收入流量包括以下类别。
(1)劳动者报酬,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收入。
(2)生产税净额,是政府强制性地参与增加值的分配所获得的收入。
(3)财产收入,是资产所有者通过将资产投入生产经营过程而获得的收入。
初次分配总收入=增加值+获得的初次分配收入-支付的初次分配收入
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对国外支付的要素收入
3.收入再分配统计
和初次分配相比,收入再分配的发生已经与生产的价值创造没有关系,而且收入分配发生的方式也完全不同了。收入再分配中则更多地体现非交换式的收入分配,通常将这样一些收入分配方式称为转移,即不同经济单位之间所发生单方面收支。
根据其功能,转移区分为经常转移和资本转移两种类型。资本转移属于投资过程中的资金筹集行为,在收入分配过程中所涉及的转移主要是经常性转移。在收入再分配过程中,经常性转移通常包含以下具体收支流量。
(1)所得税,是以收入为基础所征收的税,
(2)社会保险付款,是围绕政府主持的社会保障计划所发生的收支.
(3)社会补助,是在社会救济名义之下发生的由政府和企业支付给有关住户的转移款项。
(4)其他经常性转移,是除上述收支以外的再分配性收支,包括各种名目的经常性转移等。
这些收入再分配流量进一步改变了各部门持有的收入总量,结果就是各部门可支配收入总量,其计算关系为:
可支配收入总量=初次收入总量+再分配收入-再分配支出
从收入的使用来看,可支配收入是指最大可能用于消费支出的收入。从实际发生看,一部门的消费支出并不一定等于其可支配收入,二者相减会形成一个或正或负的差额,该差额被定义为储蓄(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将储蓄理解为存款)。当收入大于消费支出时,正差额表示当期消费支出以后的收入节余;如果该差额为负,则表示当期收入消费的缺口。
其计算关系为:可支配收入=最终消费支出+总储蓄
国民可支配收入=国内各部门可支配收入之和
=国民总收入+来自国外的再分配收入-对国外的再分配支出
=国民消费+国民储蓄
4.表示收入分配的资金流量表及其应用
收入分配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统计要对其做系统描述,需要借助于资金流量表,其具体表式见表3-1,表中是1998年中国资金流量表收入分配部分的实际数据。
表3-1          资金流量表(收入分配部分)                        单位:亿元
机构部门
非金融企业部门
金融机构部门
政府部门
住户部门
国内合计
国外
交易项目
使用
来源
使用
来源
使用
来源
使用
来源
使用
来源
使用
来源
1.净出品
 
 
 
 
 
 
 
 
 
 
 
-3051
2.增加值
 
45510
 
1862
 
7649
 
23324
 
78345
(GDP)
 
 
3.劳动者报酬
17054
 
716
 
6860
 
21378
45999
46008
45999
8
17
4.生产税净额
10857
 
783
 
59
12724
1026
 
12724
12724
 
 
5.财产收入
7304
2586
6545
6789
721
250
31
3607
14601
13232
454
1823
6.初次分配总收入
 
12881
 
607
 
12983
 
50495
 
76967
 
 
7.经常转移
2560
282
460
326
2911
3484
2498
4692
8429
8784
387
32
8.可支配总收入
 
10603
 
473
 
13556
 
52689
 
77322
 
 
9.最终消费
 
 
 
 
9485
 
36921
 
46406
 
 
 
10.总储蓄
 
10603
 
473
 
4071
 
15768
 
30916
 
 
11.资本转移
 
2133
 
1
2134
 
4
 
2138
2134
 
4
12.资本形成总额
22202
 
188
 
2722
 
4434
 
29546
 
 
 
13.净金融投资
-9464
 
286
 
-785
 
11330
 
1366
 
-2024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
以住户部门为例:
初次分配收入总量=23324+(45999+3607)-(21378+1026+31)=50495
可支配收入总量=52689+4692-2498=52689
总储蓄=52689-36921=15768
净金融投资=15768-4-4434=11330
另一个平衡关系称为部门间平衡关系,是指针对不同收入分配流量,各部门收入与各部门支出之间的平衡关系。对于每一个收入分配流量项目,其各部门的来源合计肯定等于其各部门的运用合计,由此反映了在特定收入分配项目上,收入分配的来源和去向。以劳动者报酬为例,可以演示这种平衡关系:
劳动者报酬:各部门运用合计=17054+716+6860+21378+8=46016
            各部门来源合计=45999+17=46016
应用资金流量表可以进行以下方面的分析。
第一是结合收入分配过程分析收入的部门占有结构,即分析每一部门获得了多少收入,占有总收入的多大百分比。具体方法是,先就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各部门在价值创造中所占的份额;而后就初次分配总收入计算各部门在收入初次分配结束后所占有收入份额;最后是就可支配收入计算各部门在整个收入分配完了之后所形成的收入份额。将上述计算结果结合起来,可以揭示收入分配过程的特点。
第二是针对可支配收入分析消费与储蓄的比例关系,即分析当期形成的收入是如何使用的,有多大比例被用于消费支出,多大比例被节余下来用于投资。具体方法是计算消费率和储蓄率,计算公式如下:
消费率=最终消费支出/可支配收入
储蓄率=总储蓄/可支配收入
显然,这两个比例相加之和等于1。
[例3-1]结合表3-1的统计资料,分析1998年中国收入分配及使用状况。
依据表3-1数据计算,结果见表3-2
表3-2       收入部门占有结构(%)
 
非金融企业
金融机构
政府
住户
以增加值计
58.09
2.38
9.76
29.77
以初次分析总收入计
16.74
0.79
16.87
65.61
以可支配总收入计
13.72
0.61
17.53
68.14
表3-3说明了1998年各部门收入使用结构。从国民经济整体看,收入主要使用方向为消费(60.02%),但在各个部门之间有所差异:住户和政府部门有更多部分的收入(分别为70.07%和69.97%)用于消费,而用于储蓄的比例相对较小;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则由于自身没有消费职能,收入全部转化为储蓄,储蓄率均为100%。
表3-3      收入使用结构
 
非金融企业
金融机构
政府
住户
国内合计
可支配总收入
10604
473
13556
52689
77322
消费率(%)
0
0
69.97
70.07
60.02
储蓄率(%)
100.00
100
30.03
29.93
39.98
5.居民收入分配统计及分析
按时国家统计制度,居民收入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进行统计,所要采用的统计指标一是居民总收入,二是居民可支配收入。
居民总收入,又称家庭总收入,是指住户所有成员在调查期内(通常是一年)得到的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其中不包括出售家庭财产所获收入,比如出售住房获得的价款,因为它们只是家庭财产的转化形式,不是真正的收入;也不包括各种借贷性收入,如提取银行存款或从银行贷款、向亲友借款或收加借出款,这些款项同样与家庭的财产和负债有关,是在偿还前提下获得的周转性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又称家庭可支配收入,是在住户家庭总收入基础上,扣除了所得税、社会保障费缴纳以及其他转移性支出后,可以由住户家庭自由支配于消费或投资的收入。其中,所得税是住户及其成员根据当期所交纳的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利息税等;社会保障支出是指住户成员参加政府社会保障计划而由个人交纳的款项,包括养老基金、住户公积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等;其他转移性支出是除纳税和社会保障以外的转移支出,是转移收入的反向流量,包括各种捐赠赡养支出、非寿险保险支出、博采和罚款支出等。其关系式如下:
居民总收入=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总收入-所得税支付-社会保障支付-其他转移支出
居民收入分配统计的任务就是要通过一定方法描述居民住户在收入分配上的差异,来显示特定经济总体在特定时期的经济分配状况。最常的方法就是绘制洛伦茨曲线图,并据此计算基尼系数。
绘制洛伦茨曲线图的基本思路是:(1)将所调查住户按人均收入水平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分成若干组;(2)计算各级遍数或人数所占比重,在此基础上计算截止到本组的累计户数或人数比重,同时计算每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以及截止本组的累计户数或人数比重,显然,最后一组的累计比重为1即100%;(3)以户数或人数累计比重为X轴,以收入累计比重为Y轴,形成坐标图,按照各级实际户数(或人数)累计比重和收入累计比重数据一一对应,标识于图上,形成系列的点,将这些点连接在一起所得到的平滑曲线即洛伦茨曲线。图301是洛伦茨曲线的常见的形式。

图中,L为实际的洛伦茨曲线,曲线上的点分别对应X轴和Y轴上的一个特定数值,表示对于特定累计百分比的住户或个人总体,所持有收入累计占总收入的比重。由于在较低收入水平,总是相对较多的人持有相对较少的收入,即在洛伦茨曲线下端的各点,其对应的纵轴距离总是小于枢轴距离,因此,实际的洛伦茨曲线总是向下凹的形态。与此相对应,对角线OP为“绝对平均线”,上面的任何一点都满足Y=X,即户数(或人数)的累计比重总是等于收入累计比重,说明选题比例的人持有等量比例的收入,即每个人持有同等的收入;折线OWP则称为“绝对不平均线”,它表示收入都集中在最后一个人手中,其他人收入均为0。显然,对一个实际的住户或人口总体而言,既不可能出现绝对平均的情况,也不可能由一个人持有全部收入,实际的收入分配情况总是处于这两条极端线之间,洛伦茨曲线越接近绝对平均线,或者说两者之间所围成的面积越小,说明收入在该总体的分配越均等。
洛伦茨曲线图的最大优点是直观,但却难以确切表示出分配的均等程度。为此需要计算基尼系数。结合洛伦茨曲线,基尼系数(G)可以直观定义为以下两部门面积之比:一是洛伦茨曲线L与绝对平均线OP围成的弓形面积,用S表示,代表收入分配不均等的部分;二是三角形OWP的面积,等于/2。则:
G=S/△OWP面积=2S
由图3-1可知,洛伦茨曲线离绝对平均线越远,S面积越大,相应基尼系数就越大,若S=△OWP面积,则G=1,若洛伦茨曲线与绝对平均线重合,则S=0,因之G=0。所以基尼系数值总是介于0,1之间,数值越大,表明收分配越不均等。国际上公认,基尼系数在0.2至0.6之间较为合理;大于0.6时,说明存在严重的收入不均、贫富两极分化现象;小于0.2则意味着在收入分配中存在着平均主久倾向。前者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后者则将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降低生产效率。
[例3-2]应用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进行收入分配均等程度的国际比较。
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所提供的有关各个国家和地区收入分配的数据,可以绘制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收入分配洛伦茨曲线,对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进行国际比较。见书上P40页图3-2。最粗的直线是绝对平均线,靠近绝对平均线的洛伦茨曲线是日本的收入分配情况,基尼系数为0.249,说明日本的居民收入分配较为均等,不同收入组之间差距不大,不存在贫富的悬殊的问题,其次是由实线到虚线的洛伦茨曲线是印度的,印度的洛伦茨曲线是在低收入阶段与日本较为接近,变为虚线后又与中国较的接近,反映出印度存在一个收入分配的鸿沟,即全体居民收入高低苛以分为两部分,每一部分内收入分配较为平均,但两部分之间则存在显著的收入差异。靠近印度的是中国的洛伦茨曲线,基尼系数在0.4左右,说明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相对日本要高一些,最外边的一条洛伦茨曲线是巴西的,基尼系数为0.6,说明巴西收入主要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存在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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